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在海尔工业园人单合一研究中心A106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大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已于2021年8月23日实施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公司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及预留权益)行权价格由25.99元/股调整为25.63元/股。就本次调整,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5.99元/股调整为25.63元/股。
二、审议通过《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为2021年9月15日。监事会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2、同意公司确定首次授权日为2021年9月15日,向符合条件的400名激励对象授予总计4,6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5.63元/股。
3、公司本次授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A股股票期权的公告》(编号:临2021-076)。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