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调整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已于2021年8月23日完成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对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2、本次调整的方法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由25.99元/股调整为25.63元/股。
二、关于向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治理机制,提升公司价值与股东价值;有利于创新公司薪酬体系,进一步吸引人才;有利于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实现跨越周期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承接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实现行业引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为 2021 年9月15日,向40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授予股票期权4,600万份,行权价格为25.63元/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钱大群
王克勤
李世鹏
吴 琪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