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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6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0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1年9月15日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11,277万份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8月10日,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1)、《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等相关公告。

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21日,公司通过内网公布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066)。2021年8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等相关公告。2021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75)。

2021年9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7)、《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8)等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1、经董事会核查,湘财股份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经董事会核查,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年9月15日

2、首次授予数量:11,277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330人

4、授予价格/行权价格:10.04元/股

5、股票来源:向授予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间行权时间可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首次授予第二期行权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首次授予第三期行权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号姓名在公司任职授予期权占股权激励计划总量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份)
1史建明董事长3,000,0002.500.11
2蒋军董事、总裁3,000,0002.500.11
3黄海伦副总裁、董事会秘书1,000,0000.830.04
4孙景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1,000,0000.830.04
小计8,000,0006.680.28
5子公司管理层、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326人)104,770,00087.493.67
6预留股票期权6,980,0005.820.24
合计119,750,0001004.19

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9月15日。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授予权益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2021年9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人民币10.04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30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1,277万份股票期权。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在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前6个月内,未发现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股票买卖的情形,上述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认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于2021年9月15日对授予的11,277万份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则未来几年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期权份数(万份)2021年摊销金额 (万元)2022年摊销金额 (万元)2023年摊销金额 (万元)2024年摊销金额 (万元)合计
11,277953.672497.021484.13609.525,544.3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湘财股份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授予日、行权价格、激励对象、激励份额的确定及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湘财股份不存在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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