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润禾材料”、“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5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25,376,000股,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2020年9月1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取得批复后,会同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和融资时机等多方面因素变化,公司未能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若再进行新的融资计划,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