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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6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3,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制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前述修订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制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前述修订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制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前述修订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作出相应调整,编制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前述修订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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