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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7-29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1年6月29日发布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书面核准本公司向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非公开发行 1,638,336,654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7,825,181,106 股股份(约占平安银行总股本的90.75%)并向其募集269,005.23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公司与中国平安即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开展了认购对价资产过户、认购对价现金支付以及股份登记等相关工作。
  2011年7月8日,中国平安持有的平安银行股权7,825,181,106股(约占平安银行总股本的 90.75%)的股权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股权过户手续,股权持有人变更为本公司。
  2011年7月18日,中国平安将269,005.23万元的人民币现金转账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中。
  2011年7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确认书》,将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638,336,654股人民币普通股登记在中国平安名下。
  2011年7月27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组过渡期间损益实现情况的说明》出具了安永华明[2011]专字第60803861_H01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平安银行在过渡期间未发生亏损。因此,认购对价资产于过渡期间未产生亏损,中国平安无需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至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经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以后,中国平安及中国平安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52.38%的股份,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平安银行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核查意见》以及《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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