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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易航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易航天”或“发行人”)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1年9月14日行使完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 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中信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8.50元/股于2021年8月2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965,217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通易航天于2021年8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在精选层挂牌交易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9月14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965,217股)。通易航天在精选层挂牌交易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通易航天按照本次发行价格8.50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6,434,782股的基础

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965,217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7,399,999股,发行人总股本由73,084,982股增加至74,050,199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9.99%。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20.43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6,434,782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5,469.56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6,2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121.8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168.12万元。

三、 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以下简称“《战投协议》”)中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支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延期交付数量 (万股)实际获配数量(万股)限售期安排
1上海境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5.000060.00006个月
2深圳诚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000040.00006个月
3青岛晨融壹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1.521728.69566个月
合计96.5217128.6956-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0899135445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万股):96.5217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万股):0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20.4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22.39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 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0年11月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11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明确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情况以及市场情况,制定、实施和适当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具体方案。

2021年4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发行方案>的议案》,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增加了超额配售选择权。明确了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15%。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后确定。根据前述议案,发行人按照本次发行价格新增发行股票数量965,217股,本次发行总股数扩大至7,399,999股,发行人总股本由73,084,982股增加至74,050,199股。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公告书》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已实现预期。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相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的

有关规定;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符合预期。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嵩安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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