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美锦华睿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海南美锦华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美锦华睿”)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姚俊卿先生向海南美锦华睿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80万元的免息借款,借款期限为1年,在到期前可随时归还。
2、鉴于姚俊卿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姚俊卿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的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美锦华睿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姚俊卿先生回避表决。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姓名:姚俊卿
2、身份证号:1401211966********
3、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
4、关联关系:姚俊卿先生为公司董事,并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其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姚俊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姚俊卿先生向海南美锦华睿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80万元的免息借款,借款期限为1年。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也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等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海南美锦华睿业务发展需要达成的,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无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为公司董事姚俊卿先生向海南美锦华睿提供人民币3,080万元的免息借款,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用途为满足海南美锦华睿的日常资金需求。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海南美锦华睿接受关联自然人姚俊卿先生的免息财务资助,体现了姚俊卿先生对海南美锦华睿的大力支持,旨在为了满足海南美锦华睿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推动海南美锦华睿的发展,提高海南美锦华睿的资金利用效率,有利于海南美锦华睿和公司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向关联自然人姚俊卿先生发放薪酬外,公司未与其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海南美锦华睿接受财务资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公司市场,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和经营效益的提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进而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表示认可。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美锦华睿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美锦华睿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对交易各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价格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
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海南美锦华睿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海南美锦华睿和公司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海南美锦华睿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