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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捷捷微电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4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1-101证券代码:123115 证券简称:捷捷转债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上市日:2021年9月16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数量:23.7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3%。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经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5万股,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70万股,剩余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作废。

3、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17.15元/股。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10月1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2020年10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0年12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捷捷微电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8.18元/股,授予日为

2020年12月1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0年12月11日。

6、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4月20日办理完成。

8、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3,926,250股,授予价格为12.0133元/股。

9、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3,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由于尚处于减资公告期,尚未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10、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8月24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17.1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23.7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8月24日。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7.15元/股。

(四)预留部分授予数量:23.7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3%,均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经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5万股,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70万股,剩余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作废。

(五)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股)占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目前 公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2人)23.70100.00%0.03%
合计23.70100.00%0.0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情况一致性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之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情形。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

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示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七)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两期申请解锁。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八)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安排业绩考核指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以2019年业绩为基准,2022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长不低于100%;2022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不低于70%。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以2019年业绩为基准,2023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长不低于150%;2023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不低于100%。

业绩考核指标中的“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

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回购时,公司支付激励对象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综合评定,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若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业绩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评价标准合格不合格
标准系数1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合格,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价格。

(2)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23.70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341.2856.28168.8596.1919.96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四、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2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16Z0029号,对公司截止至2021年8月2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21年8月2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由赵国、尹龙等2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认股款项合计人民币4,064,55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37,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827,550.00元。授予完成后,截至2021年8月27日止,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36,734,298.00元,股本为人民币736,734,298.00元。

四、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份的上市日期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8月24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9月16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证券类别 (单位:股)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权激励定 向增发股票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98,456,29813.37%237,00098,693,29813.40%
二、无限售流通股638,041,00086.63%-638,041,00086.60%
三、股份总数736,497,298100.00%237,000736,734,298100.00%

六、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736,734,298股摊薄计算,2020年度每股摊薄收益为0.38元,2021年半年度每股摊薄收益为0.32元。

七、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736,734,298股,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捷投资有限公司在授予前持有公司205,200,000.00股股份,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7.86%;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8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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