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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交易自查期间内相关方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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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股票交易自查期间内相关方买卖股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股票交易自查期间内相关方买卖股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致: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环科”)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现就本次分拆上市股票交易自查期间内相关方买卖股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本专项核查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同意将本专项核查意见作为本次分拆上市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本次分拆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意见。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分拆上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华光环能董事会就本次分拆上市事项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至《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披露日前一日止,即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8月2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分拆上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分拆上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国联环科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其他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

三、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股票交易的情况

本所律师查阅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出具的公司自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8月25日期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华光环能提供的关于本次分拆上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等文件。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分拆上市的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存在买卖华光环能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华光环能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华光环能投资管理部员工孙志富在自查期间内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交易人员职务/身份买/卖交易日期交易数量(股)结余股数(股)
孙志富华光环能投资管理部员工2021年7月7日180180
2021年7月7日320500
2021年7月28日5001,000

其直系亲属蒋松在自查期间内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交易人员职务/身份买/卖交易日期交易数量(股)结余股数(股)
白众鸣国联环科监事白豫的父亲2021年2月18日100100
2021年2月18日100200
2021年2月18日8001,000
2021年3月11日1,0000
孙薇嘉国联环科监事2021年3月15日3,0002,000
2021年3月18日1001,900
2021年3月18日1,9000
蒋松国联环科监事孙薇嘉的配偶2020年10月29日1,0002,000
2021年3月16日2001,800
2021年3月16日3001,500
2021年3月16日1001,400
2021年3月16日1,300100
2021年3月16日1000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交易自查期间内相关方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单位负责人张燕珺
孟繁锋邬镇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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