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东重机”、“上市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关于收购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交易事宜,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21年9月3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收购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为进一步明确本次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条件等事项,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关于收购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