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5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2.02交易对方
2.03标的资产
2.04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2.05交易款项的支付安排
2.06标的资产的交割
2.07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2.08与标的股权相关的债权债务处理
2.09人员安置
2.10华东重机与标的公司往来款的处理
2.11华东重机为标的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的处理
2.12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收购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9、审议《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作价的依据及其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首次公告日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7、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关于收购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翁耀根、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翁霖需要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要求,上述所有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所有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6日及2021年9月1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2) |
2.01 |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 |
2.02 | 交易对方 | √ |
2.03 | 标的资产 | √ |
2.04 | 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 |
2.05 | 交易款项的支付安排 | √ |
2.06 | 标的资产的交割 | √ |
2.07 | 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 √ |
2.08 | 债权债务处理 | √ |
2.09 | 人员安置 | √ |
2.10 | 华东重机与标的公司往来款的处理 | √ |
2.11 | 华东重机为标的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的处理 | √ |
2.12 | 决议有效期 | √ |
3.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5.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6.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收购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作价的依据及其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首次公告日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关于收购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 | √ |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9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姓名:程锦
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电话:0510-85627789
传真:0510-85625595
邮箱:securities@hdhm.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
2、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文件;
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文件;
4、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文件;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15日
附件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5”,投票简称为“华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一,提案编码2.00代表提案二,依此类推。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2) | ||||
2.01 |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 | ||||
2.02 | 交易对方 | √ | ||||
2.03 | 标的资产 | √ | ||||
2.04 | 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 | ||||
2.05 | 交易款项的支付安排 | √ | ||||
2.06 | 标的资产的交割 | √ | ||||
2.07 | 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 √ | ||||
2.08 | 债权债务处理 | √ | ||||
2.09 | 人员安置 | √ | ||||
2.10 | 华东重机与标的公司往来款的 | √ |
处理 | ||||||
2.11 | 华东重机为标的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的处理 | √ | ||||
2.12 | 决议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收购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作价的依据及其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首次公告日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关于收购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 | √ |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