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负责会通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会通股份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1年上半年度,会通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必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1年上半年度,会通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2021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督导会通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会通股份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会通股份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会通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会通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会通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 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1年上半年度,会通股份未发生前述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2021年上半年度,会通股份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不同,掌握和不断研发独特的高性能改性技术配方是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如果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利、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等原因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外泄,则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若公司未能把握住客户的需求变化或行业发展的新趋势,保持产品、技术的持续升级,则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失去优势地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经营风险
1、业绩下滑的风险
若未来出现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下游市场需求萎缩、行业竞争加剧、重要客户流失等不利因素,或者公司出现不能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等情形,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可能有所放缓,存在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此外,2020年,公司在疫情爆发期间积极响应党中央及国家号召,开发了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HTPP-1500、锁电型聚丙烯母粒HTEL-1000等产品,用于生产口罩等医疗防护用品。2020年,公司防疫物资产品实现营业收入32,366.2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7.85%,实现毛利11,774.71万元,占毛利的比例约
16.97%。但新冠疫情导致的公司业绩增长具有偶发性,随着我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疫情相关物资的需求也逐渐减少,因此,公司防疫物资产品相关的收入也相应减少,公司存在因防疫物资收入减少而业绩下滑的风险。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聚烯烃类、聚苯乙烯类以及工程塑料及其他类等,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的原材料和能源采购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逾90%,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比重较大,当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5%时,对主营业务成本预计影响3至4个百分点;当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10%时,对主营业务成本预计影响6至7个百分点。如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因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行业供需情况等因素影响而出现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92,701.08万元、88,007.53万元、102,677.11万元和99,661.25万元。若下游行业出现不利变动导致下游客户资金状况出现问题,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则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存货跌价风险
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6,474.21万元、59,295.24万元、51,445.32万元和56,406.3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85%、14.03%、11.93%和12.11%。若公司因产品质量、交货周期等因素不能满足客户订单需求,无法正常销售,或者未来原材料和主要产品售价在短期内大幅下降,可能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将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进而影响公司利润水平。
5、客户集中风险
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占同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6.01%、42.18%、38.67%和42.26%,客户相对集中。若公司未来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出现问题,或者公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6、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63%、72.09%、
60.81%和63.87%,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形成经营性负债金额较大,同时,由于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因此通过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导致负债规模处于较高水平。此外,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公司通过新建产能实现生产规模的扩张,资本性支出增加的同时负债也相应增加。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若公司经营资金出现较大缺口,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7、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减少的风险
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12,336.41万元、46,076.54万元、-8,830.07万元和-5,875.17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受经营性应收应付情况、业务发展状况等影响。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
续为负数,则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影响公司盈利质量,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公司所处的改性塑料行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改性塑料产业在很多发达国家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大型国际化工企业如巴斯夫、陶氏、LG化学、科思创、杜邦、SABIC等,在原料供应、营业规模、技术积累上优势明显。在高性能专用改性塑料的配方研发、加工制造、品牌影响力、产品质量稳定性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产品在高端领域应用较为广泛。相比之下,国内改性塑料企业无论在市场占有率、配方研发、加工制造还是产品质量稳定性等方面均与国外企业存在一定的差距。随着国内产业整合的推进,行业将可能呈现规模、技术、资金实力全方位竞争的态势。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上半年 | 2020年上半年 | 同比增减(%) |
营业收入 | 221,095.86 | 187,382.25 | 17.99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73.76 | 9,256.67 | -57.07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2,910.03 | 8,402.12 | -65.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75.17 | -4,320.67 | 不适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6月30日 | 同比增减(%)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8,330.35 | 168,949.43 | -0.37 |
总资产 | 465,838.85 | 431,127.18 | 8.05 |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上半年 | 2020年上半年 | 同比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22 | -59.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22 | -59.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20 | -7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4 | 7.55 | 减少5.2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1 | 6.85 | 减少5.1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60 | 4.81 | 减少1.21个百分点 |
CNAS认可实验室构建独特的研发体系,加强基础研究,推进公司不断科技创新。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规模最大、客户覆盖最广的改性塑料企业之一。公司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授权发明专利57项、实用新型专利37项,参与起草、修订13项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和2项团体标准。公司2018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并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评为“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19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公司具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CNAS 认可实验室、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合肥市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开发平台资质。
(三)产品优势
公司拥有聚烯烃类、聚苯乙烯类、工程塑料及其他类多种产品平台,公司针对下游应用的特点,开发了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等特色系列产品,满足下游客户多样化的需求。通过多年来持续的产品创新,公司的产品得到行业内的广泛认可。
(四)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以行业发展趋势及下游客户的应用需求为导向,通过有针对性的技术研究、应用配方研制和终端产品开发,满足客户定制化的产品需求,与下游诸多重要客户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家电领域,公司与家电领域众多大型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范围涵盖了美的、TCL、海信、海尔、创维、奥克斯、飞利浦、惠而浦、松下、冠捷等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同时,陆续拓展了小米体系、小熊电器、德尔玛等新兴家电领域客户并实现了批量化供货。
汽车领域,公司是比亚迪、东风小康、长城汽车等汽车企业的供应商,同时,公司产品进入了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上汽通用、长安福特、广汽本田、广汽丰田、东风柳汽、奇瑞汽车、江淮汽车、吉利汽车等国内外知名汽车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并实现供货。
由于改性塑料具有轻量化、耐腐蚀、阻燃性、高强度、良外观等性能,应用领域也在持续扩展,在通讯、电子电气、轨道交通、家居建材、安防等细分市场领域,公司产品目前已经通过了华为、富士康、威特万、理士集团、南都集团、汉宇集团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测试或认证,公司对上述客户体系已实现不同规模的供货。
(五)服务优势
公司目前拥有安徽、广东、重庆三大生产基地,形成了覆盖全国的交付网络,就近生产,快速响应,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在市场服务方面,公司打造了以客户为中心、具备快速响应能力的市场服务团队。在技术服务方面,公司具备全系列产品开发和检测项目能力,形成了基础研究、常规产品、特色产品和前沿产品梯次配置的产品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从模流分析、材料设计、材料应用研究、材料测试到材料交付全流程的材料创新解决方案,为客户创造价值。
(六)人才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梯队的建设,多年以来公司通过自主培养及外部引进结合的方式,不断充实人才队伍,打造了一个年轻高效、极富奋斗精神和创造力的优秀团队,团队成员年龄结构以中青年为主,富于创新精神,另外,公司的技术团队涵盖了高分子材料、高分子物理、材料工程、化学工艺、自动化控制、模具成型等专业领域,公司有能力通过持续创新保持技术优势。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情况表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万元) | 7,967.09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万元) | - |
研发投入合计(万元) | 7,967.0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6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培养了一支高水平且涵盖领域广的专业研发团队,并不断吸引优秀高端人才充实研发队伍。2021年4月,公司长碳链尼龙气动刹车管材料开发团队荣获合肥市“2020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荣誉称号。
(三)专利获取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1项,申请受理发明专利22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01项,其中发明专利57项,实用新型专利37项,软件著作权7项。
2021年上半年,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如下:
2021年上半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发明专利 | 22 | 11 | 451 | 57 |
实用新型专利 | - | - | 39 | 37 |
软件著作权 | - | - | 7 | 7 |
合计 | 22 | 11 | 497 | 101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27,821,441.3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99,860,100.0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07,935.31 | |
本期发生额 | |||
项目投入 | C1 | 63,453,517.76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675,496.26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63,313,617.7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783,431.57 | |
购买的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 | D3 | 100,000,000.00 | |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E=A-D1+D2-D3 | 66,291,255.11 |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1 |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大良支行 | 481269082013000038158 | 66,291,135.07 |
2 | 安庆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大良支行 | 481269082013000037986 | 120.04 |
合计 | / | / | / | 66,291,255.11 |
姓名 | 职务(注) | 期初持股数(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上半年股份增减变动量 |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李健益 | 董事长 | 14,928,571 | 14,928,571 | - | 无 |
方安平 | 董事、总经理 | 9,903,038 | 9,903,038 | - | 无 |
姓名 | 职务(注) | 期初持股数(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上半年股份增减变动量 |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李荣群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6,857,143 | 6,857,143 | - | 无 |
吴江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 | - | - | - |
杨勇光 | 董事、财务总监 | - | - | - | - |
高波 | 董事(离任) | - | - | - | - |
王灿耀 | 董事 | 4,565,588 | 4,565,588 | - | 无 |
王丛 | 独立董事 | - | - | - | - |
张瑞稳 | 独立董事 | - | - | - | - |
徐劲科 | 独立董事(离任) | - | - | - | - |
张大林 | 独立董事 | - | - | - | - |
宋海燕 | 监事会主席 | - | - | - | - |
刘刚 | 监事 | - | - | - | - |
李玉兰 |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 | - |
钟理明 | 副总经理 | 3,600,000 | 3,600,000 | - | 无 |
任东方 | 核心技术人员(离任) | - | - | - | - |
周海 | 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吴摞 | 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闫溥 | 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卢健体 | 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韩春春 | 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合计 | / | 39,854,340 | 39,854,340 | - | -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闫溥通过合肥聚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840股,2021年上半年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卢健体通过合肥圆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6,093股,2021年上半年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韩春春通过合肥圆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3,751股,2021年上半年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家骥 刘纯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