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张春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对张春华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张春华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张春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
三、我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张春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 陈尚义 王新 王玉涛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