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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3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至2021年9月13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火车站进站路3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国山。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9,00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4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39,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00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58.333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00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58.333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秦伟、李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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