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下午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分别是周异助、杨旭东、张毅、韩钢、黄英强、王东、秦炜华、孟杰董事和邵旭东、廖东声、莫伟华、刘成伟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周异助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杨旭东先生、张毅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2021年9月13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设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工作小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韩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黄英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并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21年9月13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委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委任梁芝冬女士、李铭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2021年9月13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启动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三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