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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可交债换股导致其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交债换股导致其权益变动超过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换股所致;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9.74%减少至48.57%;

? 公司控股股东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换股期限自2019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25日,换股价格自2021年6月3日起由

8.91元/股调整为7.64元/股。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情况,并根据换股数量和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大特钢”)近日收到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方大钢铁”)的通知,其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9方钢EB)在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累计发生换股25,188,479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49.74%减少至48.57%,合计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

1%,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姓名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郊南钢路
权益变动时间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10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 种类减持股数 (股)减少 比例
可交债换股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10日人民币普通股25,188,4791.17%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占总股份数 比例股份数量 (股)占总股份数 比例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780,278,22036.19%755,089,74135.02%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175,820,0008.16%175,820,0008.16%
方威116,204,1145.39%116,204,1145.39%
合计1,072,302,33449.74%1,047,113,85548.57%

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19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方大特钢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于2019年10月29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2019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25日。

2021年6月8日,公司披露《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19方钢EB”的换股价格自2021年6月3日起由8.91元/股调整为7.64元/股。

截至2021年9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累计换股27,806,280股。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情况,并根据换股数量和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等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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