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1-72债券代码:149127 债券简称:20招路Y1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年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1年9月16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21年9月17日。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发行的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0招路Y1,债券代码:149127)将于2021年9月17日支付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20招路Y1”(债券代码:149127)。
4、发行总额:人民币20.00亿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100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2年,以每2年为1个计息周期,在约
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在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到期全额兑付。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932号文。
8、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
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或选择在该个周期末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9、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
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当在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计算利息。
10、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本期债券首个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为4.05%,在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自第一个重定价周期起,每个重定价周期重置一次票面利率。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
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
11、每张派息额:人民币4.05元(含税)。
12、起息日:2020年9月17日。
13、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每年的9月1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4、兑付日:若在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
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债项“21招路Y1”信用等级为AAA。
16、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20年9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
18、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20招路Y1”的票面利率为4.05%,每1手“20招路Y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0.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2.4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
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0.5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起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1年9月16日。
2、本期债券付息日:2021年9月17日。
3、下一付息起息日:2021年9月17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9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0招路Y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信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的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次兑付、兑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茂杰联系方式:010-56529000
2、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修仪、董尧、常曌翔、刘文联系方式:010-60840932
3、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航、吴震、于蔚然联系方式:010-57615900
4、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联系方式: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