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中电投伊南3×20亿Nm3a煤制天然气项目一期20亿Nm3a工程总体院及气化基础设计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7-28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中电投伊南3×20亿Nm3a煤制天然气项目一期20亿Nm3a工程总体院及气化基础设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年7月26日,本公司与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新疆公司”)在北京市正式签订了中电投伊南3×20亿Nm3/a煤制天然气项目一期20亿Nm3/a工程总体院及气化基础设计合同。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本合同中关于气化装置基础设计的工期为9个月,关于作为总体院承担总体协调和管理服务的工期为36个月。
  3、合同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项目煤气化部分,采用西门子GSP干粉煤气化软件包、基础设计以及关键设备,本公司不存在技术及设计能力的风险。本合同存在着不可抗力等风险。
  二、合同对方的情况介绍
  中电投新疆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是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生元先生,注册资金人民币10亿元,注册地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66号。
  中电投新疆公司负责管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在新疆的资产和股权,主要从事发电项目、煤炭开采、煤化工产业及相关综合配套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中电投新疆公司全力打造产业优势突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大型综合能源企业,呈现结构优、效益好、速度快、后劲强的良好发展态势,具备了对该项目的履约能力。
  本公司与中电投新疆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本公司与中电投新疆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合同于2011年7月26日,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约定,中电投新疆公司委托本公司承担中电投伊南3×20亿Nm3/a煤制天然气项目一期20亿Nm3/a工程总体院及气化装置基础设计,工作范围包括全厂总体设计、气化装置的基础设计和作为总体院承担的总体协调工作等服务,合同价格为人民币3315万元,由中电投新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比例进行支付。本合同关于气化装置基础设计的工期为9个月,关于作为总体院承担总体协调和管理服务的工期为36个月,工程建设地点在新疆伊犁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合同约定了双方责任,中电投新疆公司应按合同规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及文件,支付设计费和服务费;本公司应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交付设计文件,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合同并规定了双方的保密义务。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3315万元,占本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81%,本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以后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影响。煤制天然气是现代煤化工代表产品之一,符合国家能源多元化战略及新疆煤炭资源转化特点,具有技术密集、资金密集及资源密集的特色,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本公司作为总体院承担项目设计的总体协调、管理服务,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对特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水平,有利于提升本公司在煤制天然气等现代煤化工建设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本公司与中电投新疆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与中电投新疆公司签订上述合同系日常性经营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本公司与中电投新疆公司签订的中电投伊南3×20亿Nm3/a煤制天然气项目一期20亿Nm3/a工程总体院及气化基础设计合同。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