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签订设备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浩天博能签订设备开发合同,属于公司正常和必要的经营行为,关联交易内容客观、公正,定价依据透明、合理,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交易定价是以成本加成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此页无正文,专为《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董敏:__________ 倪国巨:__________ 孙泽厚:__________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