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小龙先生持有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东重机”或“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小龙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小龙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本次权益变动前,李小龙先生持有公司51,702,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3%;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小龙先生持有公司49,702,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3%,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减持具体情况
1、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李小龙先生。
2、李小龙先生自上次权益变动公告(2020年12月17日)后至本次权益变动期间,未发生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3、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李小龙 | 大宗交易 | 2021年9月10日 | 4.85 | 2,000,000 | 0.19 |
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变动: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小龙 | 合计持有股份 | 51,702,300 | 5.13 | 49,702,300 | 4.9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702,300 | 5.13 | 49,702,300 | 4.9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小龙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李小龙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背承诺的情形。李小龙先生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李小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