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向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事项,旨在推动北京交通大学科研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及教育发展等。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向东、许文龙、毕克、李晓东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