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22证券代码:400070 证券简称:烯碳3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沈阳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炜彬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5,327,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董事邢春琪、张海军因公事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吴支持、张华龙因公事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蒋琪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5,327,2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由于个人原因,吴支持先生、张华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蒋琪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刘宇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由于个人原因,吴支持先生、张华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刘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5,327,2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由于个人原因,吴支持先生、张华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刘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侯阳、孙大川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吴支持 | 监事会主席 | 离职 | 2021年9月13日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张华龙 | 监事 | 离职 | 2021年9月13日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蒋琪 | 监事 | 任职 | 2021年9月13日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刘宇 | 监事 | 任职 | 2021年9月19日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