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清水源: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3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68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水源”)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工程现场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1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5,113.4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年产18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节余部分募集资金。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15,113.4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包含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3,645.57万元,主要为部分项目尾款。鉴于部分尾款多集中在明年到期支付,按照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将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尾款3,645.57万元一并永久性补流,后续付款采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1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9,553,183.35元,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0,446,816.6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

大华验字[2019]000259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的监管要求,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配套资金投入额(元)调整后募集配套资金投入额(元)
1年产18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430,000,000.00420,446,816.65
2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60,000,000.00
合计490,000,000.00480,446,816.65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9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371902618710702专用账号1,575,591.58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631162972专用账号156,540.59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海路支行8111101012100979418专用账号2,375,018.30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豫光支行249466552790专用账号145,007,592.08活期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411801010150056202专用账号2,019,996.58活期
合 计151,134,739.13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1、截至2021年9月9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 投资总额①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②利息与理财 收益③节余募集资金金额④=①-②+③
年产18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420,446,816.65277,383,592.118,071,514.59151,134,739.13

注1: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为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累计支付资金后的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科学、高效、节约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严格把控募集资金的审批及使用流程,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项目投资管控取得了显著成效,合理降低了部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

2、由于尚余部分工程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部分资金尚未支付,后续公司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3、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15,113.47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以及利息与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公司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1年9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5,113.4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尾款3,645.57万元一并永久性补流,后续付款采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2021年9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议案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5,113.4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尾款3,645.57万元一并永久性补流,后续付款采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运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5,113.4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付款采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15,113.4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与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与说明如下: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 1 年。

2、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清水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成。清水源本次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清水源发展需要。本事项已经清水源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