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均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均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均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均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
(5)均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上市规则》、《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7、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完善长期激励与约束体系、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确保公司战略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和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是衡量企业经营效益和成长性的有效性
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反映企业主要经营成果,能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具体数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了实现可能性和对公司员工的激励效果,指标设定科学、合理。
除公司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相应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磊:________________
奉小斌:_______________
吴天云:________________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