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光库科技: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0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符合《试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2)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上市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与公司(含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也未含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列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因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国勤先生在授予日2021年9月10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董事会对吴国勤先生共计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授予89.68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暂缓授予吴国勤先生共计2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9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