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土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1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1–073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由李平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离职,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共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48.6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及个人原因放弃获授的48.6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调整到预留部分。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47名调整为234名,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33.00万股调整为1,384.4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67.00万股调整为115.60万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做调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2021年9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以4.9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234名激励对象授予1,384.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以2021年9

月9日为本次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4.99元/股的价格授予27名激励对象共计67.60万股的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68号令)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拟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申请融资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公司拟向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业务品种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结果为准。公司之下属二级子公司北京东土和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和兴”)拟继续向中国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人民币捌佰万元整,授信期限一年。该笔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为公司及北京飞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讯数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之下属二级子公司北京东土拓明科技有限公司拟继续向中国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及东土和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平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以上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之下属二级子公司东土和兴拟继续向中国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人民币捌佰万元整,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之下属二级子公司东土拓明拟继续向中国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计划为上述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飞讯数码计划为东土和兴向中国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东土和兴计划为东土拓明向中国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新增公司及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山东产创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产创”)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新增向山东产创销售商品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劳务不超过220万元,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20万元,合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8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李平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经与天职国际事前沟通和协商,天职国际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及公司谨慎研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要求,因此推荐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