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1–077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公司之下属二级子公司北京东土和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和兴”)拟继续向中国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人民币捌佰万元整,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之下属二级子公司北京东土拓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拓明”)拟继续向中国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计划为上述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飞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讯数码”)计划为东土和兴向中国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东土和兴计划为东土拓明向中国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东土和兴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8年01月08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苑路9号1号楼一层
(3)法定代表人:王建国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产计算机软硬件(印刷电路板除外);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通过一级子公司东土惠和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东土和兴97.6751%股权。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996.35 | 6,478.35 |
负债总额 | 1,891.63 | 2,516.39 |
净资产总额 | 4,104.72 | 3,961.95 |
项目 | 2021年度1-6月 (未经审计) | 2020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813.04 | 3,295.87 |
利润总额 | 132.25 | 161.76 |
净利润 | 142.77 | 172.94 |
2、北京东土拓明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08月12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18号1幢A3户型一层267室
(3)法定代表人:王建国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节能产品、专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通信设备租赁;通信设备维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合同能源管理;劳务分包;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通过一级子公司东土惠和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东
土拓明97.6751%股权。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5,099.37 | 31,024.56 |
负债总额 | 9,492.16 | 15,810.43 |
净资产总额 | 15,607.21 | 15,214.14 |
项目 | 2021年度1-6月 (未经审计) | 2020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6,891.82 | 17,502.73 |
利润总额 | 513.32 | -7,306.80 |
净利润 | 393.07 | -6,724.85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下属二级子公司东土和兴和东土拓明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飞讯数码为东土和兴申请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东土和兴为东土拓明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期限和金额等方案依据下属子公司与授信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鉴于东土和兴和东土拓明为公司控股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和管理能全面掌握,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东土和兴和东土拓明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62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30.9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