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科思股份股票代码:300856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丹阳盛宇丹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999号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A座28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南京盛宇瑞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391号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A座28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328号7幢J50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A座28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4855弄107号308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A座28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签署日期:2021年09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856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丹阳盛宇丹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丹阳盛宇”)、南京盛宇瑞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宇瑞和”)、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黑科投资”)、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毓投资”)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036,000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
本报告书 | 指 |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丹阳盛宇丹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00323765905H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剑冰) |
注册资本 | 8,700万元 |
住所 | 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999号 |
成立日期 | 2015年1月22日 |
经营期限 | 2015年1月22日至2023年1月21日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A座28层 |
联系电话 | 021-33563256 |
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张剑冰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公司名称 | 南京盛宇瑞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0088027530Q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菎)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3,240万元 |
住所 | 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391号 |
成立日期 | 2014年1月20日 |
经营期限 | 2014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20日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A座28层 |
联系电话 | 021-33563256 |
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李菎 | 女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公司名称 | 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MA1GT3PP3F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沈琴) |
注册资本 | 24,000万元 |
住所 | 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328号7幢J50室 |
成立日期 | 2015年12月18日 |
经营期限 | 2015年12月18日至 2022年12月17日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A座28层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021-33563256 |
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沈琴 | 女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否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
公司名称 | 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7324392397G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梁峰) |
注册资本 | 50,743万元 |
住所 | 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4855弄107号308室 |
成立日期 | 2014年12月4日 |
经营期限 | 2014年12月4日 至 2021年12月3日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A座28层 |
联系电话 | 021-33563256 |
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梁峰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否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丹阳盛宇、盛宇瑞和、黑科投资和恒毓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上市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772,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尚不确定。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丹阳盛宇 | 合计持有股份 | 384 | 3.40 | 384 | 3.4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4 | 3.40 | 384 | 3.4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盛宇瑞和 | 合计持有股份 | 249 | 2.21 | 180.40 | 1.6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9 | 2.21 | 180.40 | 1.6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黑科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67.5 | 0.60 | 0 | 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7.5 | 0.6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恒毓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67.5 | 0.60 | 0 | 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7.5 | 0.6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768 | 6.80 | 564.4 | 5.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68 | 6.80 | 564.4 | 5.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丹阳盛宇 | 集中竞价 | - | - | - | - |
大宗交易 | - | - | - | - | |
盛宇瑞和 | 集中竞价 | - | - | - | - |
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 | 2021年9月9日 | 40 | 68.6 | 0.61 | |
黑科投资 | 集中竞价 | 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26日 | 39.1-42.13 | 67.5 | 0.60 |
大宗交易 | - | - | - | - | |
恒毓投资 | 集中竞价 | 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26日 | 39.1-42.13 | 45.38 | 0.40 |
大宗交易 | 2021年9月9日 | 40 | 22.12 | 0.20 | |
合计 | 203.6 | 1.8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于2021年9月9日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丹阳盛宇、盛宇瑞和、黑科投资和恒毓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签章):丹阳盛宇丹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张剑冰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签章):南京盛宇瑞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李菎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签章):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沈琴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签章):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梁峰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 在地 |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1栋10楼 |
股票简称 | 科思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85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丹阳盛宇丹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999号 |
南京盛宇瑞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391号 | ||
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328号7幢J50室 | ||
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4855弄107号308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持股数量:7,680,000股 合计持股比例:6.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合计变动后数量:5,644,000股 合计变动后比例:5.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签章):丹阳盛宇丹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张剑冰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签章):南京盛宇瑞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李菎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签章):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沈琴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签章):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梁峰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