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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中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事项导致公司被动形成了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关联方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对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我们就对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存在的风险性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论证,本次对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本次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事项及对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事项及对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事项及对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担保事项进行表

决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对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艳梅) (孙进山) (谢兰军)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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