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
在事前审阅了本交易事项的议案及相关资料,了解本次关联交易的情况,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日常的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定价方式合理、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李 秉 祥 王 周 户 李 成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