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中广融合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6%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网络”)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聚焦资源发展电信类运营商业务、物联网及新兴业务,同意长虹网络以1,800万元为转让底价,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中广融合6%股权(含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方以产权交易所正式公开挂牌结果和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下属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临2021-042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1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