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瑞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5,988.26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深圳市菲森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 | 5.41 | 935.66 | 1.26 | 业务需求增长,销售增加 |
北京唯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200.00 | 0.27 | 35.46 | 0.05 | 不适用 | |
博玮科技(北京) | 750.00 | 1.01 | - | - | 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产品及材 |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有限公司 | 料销售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上海箩箕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 | 2.83 | 164.24 | 0.47 | 业务发展需要,增加芯片设计需求 |
张华 | 38.26 | 0.40 | 27.21 | 0.28 | 不适用 | |
合计 | 5,988.26 | - | 1,162.58 | - | - |
(二)本次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情况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增加与菲森科技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原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 本次拟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 本次增加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 增加后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8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菲森科技 | 4,000.00 | 2,700.00 | 6,700.00 | 9.06 | 3,938.57 | 业务需求进一步增长,销售增加 |
注册资本 | 1,219.2952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刘金池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4年5月17日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社区留仙大道1189号红花岭工业区第4区闽利达工业大厦B栋3层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相关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及售后上门服务;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II类、III类6870软件,II类6855口腔科设备及器具,II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II类、III类6830医用X射线设备,II 类、III类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II类、III类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II类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II类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的经营;生产II 类、III类6830医用X射线设备,II 类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III类6870软件。 |
主要股东
主要股东 | 深圳市菲森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辰知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同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关联关系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伟振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周逵担任其董事的企业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此类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奕瑞科技本次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吴志君 | 姜诚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