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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润禾材料关于完成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0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选举吴行钢先生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吴行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吴行钢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吴行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后,原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娄秀苹女士的辞职生效,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娄秀苹女士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的原定任职日期至2022年5月29日止。截至本公告日,娄秀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9,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9%。娄秀苹女士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仍

遵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发行公开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9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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