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765证券简称:美之高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2021年8月27日,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为维护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持主体为实际控制人黄华侨、蔡秀莹,自公告发出后3个月内实施增持方案。
截至2021年9月8日,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本次发行价,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
一、本次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披露的稳定股价措施,本次增持的义务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参与本次增持的主体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 | 身份/职务 | 增持前持股数量(股) | 增持前持股比例 |
黄华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 21,500,000 | 30.8850% |
蔡秀莹 | 实际控制人、董事 | 10,040,000 | 14.4226% |
合计 | 31,540,000 | 45.3076% |
二、本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三、增持措施实施结果当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时,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
1、自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3个月内,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本次发行价;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精选层挂牌条件;
3、增持主体增持金额已达到上限。
本次增持方案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实施,截至2021年9月8日,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本次发行价,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后,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为114,331股,增持资金总金额850,202.25元,增持价格均价7.44元/股,相关增持主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增持数量(股) | 增持比例(%) | 增持方式 | 增持期间 | 增持价格均价(元) | 增持总金额(元) | 增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黄华侨 | - | - | - | - | - | - | 是 | 21,500,000 | 30.8850% |
蔡秀莹 | 114,331 | 0.1642% | 竞价 | 2021.8.30~2021.9.06 | 7.44 | 850,202.25 | 是 | 10,154,331 | 14.5868% |
合计 | 114,331 | 0.1642% | — | — | — | 850,202.25 | — | 31,654,331 | 45.4718% |
注:截至2021年9月8日,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本次发行价,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等关于股票交易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