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1 股票简称:ST时万 编号:临2021-033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九夷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九夷锂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次拟继续为被担保人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即为被担保人招商银行共享授信提供的3,000万元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前次九夷能源以在招商银行的大额存款人民币叁仟万元为九夷能源及九夷锂能在招商银行申请的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事项将于2021年10月到期。
本次九夷能源及九夷锂能两家子公司鉴于当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实际需要,拟继续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仍为人民币(含等值其他币种)3,000万元,授信期间为十二个月(自银行批准之日起),由两家子公司共享使用,担保方式不变,仍采用九夷能源大额存款人民币叁仟万元作最高额质押,质押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质押期间为《最高额质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
1、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昕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二次电池及上、下游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34,555.16万元,净资产19,019.31万元,资产负债率44.96%。主营业务收入11,672.91万元,利润总额 1,204.95万元。
2、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昕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2,35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电池组,电动车电池、电池组的研发、生产、制造、系统集成、销售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61,900.38万元,净资产-41,740.15万元,资产负债率167.43%。主营业务收入20,116.69万元,利润总额 1,636.66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九夷能源100%股权由公司持有,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九夷锂能70%股权由公司持有,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需在业务发生时再行签署。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九夷能源及九夷锂能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九夷能源及九夷锂能继续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仍为人民币(含等值其他币种)3,000万元,授信期间为十二个月(自银行批准之日起),由两家子公司共享使用,担保方式不变,仍采用九夷能源大额存款人民币叁仟万元作最高额质押,质押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质押期间为《最高额质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由于公司董事王昕刚、李星宇为该项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他2名非关联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同意本项担保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0% | 70% |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九夷能源
九夷能源 | 九夷锂能 |
(二)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继续以九夷能源大额存款人民币叁仟万元为九夷能源及九夷锂能在招行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不超过3,000万元,有助于解决两公司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金需求,有益于其生产经营的持续开展,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达成。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人民币3,000万元,即为九夷能源及九夷锂能招商银行共享授信提供的3,000万元担保。无担保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