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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0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21号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收购北京聚星新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你公司拟作价9,451.33万元购买北京聚星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新能”)100%股权,聚星新能2021年一季度末的净资产为-7,041.08万元。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

1、本次收购目的是因聚星新能拥有符合要求的厂地及办公设施,收购完成后你公司研发部人员将搬迁至聚星新能办公,与华北电力大学研发人员共同负责开展研发工作。聚星新能名下房产中的1号楼及2号楼已抵押给第三方,目前已基本确定要被债权方申请法院执行偿债,前述房产账面净值11,356.23万元,评估价值29,790.83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

(1)1号楼及2号楼房产的主要用途,评估方法、评估假设、参数选择、评估过程以及评估增值的合理性,请董事会就评估结果的公允性发表明确性意见。

(2)1号楼及2号楼房产抵押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质押权人、债务人,目前被法院执行偿债的具体

进展。

(3)研发工作对厂地及办公设施的具体要求情况,聚星新能名下是否有其它房产,如是,请补充披露相关房产的名称、位置、用途、面积、产权证书等情况,能否满足研发工作需要;如否,在1号楼及2号楼被法院执行偿债的情况下,你公司收购目的能否实现。

2、聚星新能100%股权评估值27,885.93万元,2021年一季度末的净资产为-7,041.08万元,主要是计提1号楼和2号楼预计负债11,356.23万元所致。你公司称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你公司补充说明:

(1)聚星新能评估的具体方法、重要假设、具体过程、主要参数以及相关假设、参数的依据及合理性,并说明评估增值的具体原因及公允性。

(2)1号楼和2号楼计提预计负债的具体原因,你公司判断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具体依据及充分性。

3、聚星新能100%股权作价9,451.33万元,你公司将在签署收购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手方支付4,725.67万元,剩余股权转让款将于聚星新能股权过户登记办理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你公司2021年半年报显示,货币资金余额为67,664.06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157,572.81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

(1)结合可用货币资金及短期债务偿还安排,说明本次收购是否可能会对你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自查本次交易对手方与你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4、你公司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 9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年9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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