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30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丽女士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0,819,463.97元,少于原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008,820,000.00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