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友发集团”、“公司”)于 2021 年9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实施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授予日为2021年5月6日,首次授予数量2,700.00万股,授予人数为234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公司核心管理/业务人员。
2021年6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78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6月7日,公司已实际收到 234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募集股款合计人民币188,460,000.00 元, 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7,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61,460,000.00 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438,556,60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1,438,556,600.00 元。
本次授予的 2,7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411,556,600.00 股增加至1,438,556,600.00 股。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的实际情况,拟修订《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七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1,556,600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8,556,600元。 |
2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11,556,6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11,556,600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38,556,6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38,556,600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