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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0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徐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9,456,3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50%)的股东徐冉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含)3,7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0.44%)。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徐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徐冉,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之日,徐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294,563,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3.5%。其中,质押25,756,302股,可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为3,7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4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最多不超过3,700,000股(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4%(含);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1、徐冉先生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截至本公告日,徐冉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徐冉先生承诺在下列期间不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徐冉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徐冉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徐冉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元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若本次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成,徐元生先生及徐冉先生的持股数量将由125,684,150股变更为121,984,150股,持股比例由14.92%变更为14.48%,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徐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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