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喻信息: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9

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天喻信息 公告编号:2021-036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和第七届监事会的任期于2020年7月11日届满,由于公司股东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推进公开征集转让公司股份事宜,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公告》)。目前公司股东公开征集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完成,相关提名工作已完成,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闫春雨、艾迪、张新访、颜佐辉、金少平、孙静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邹卓瑜、欧阳丽华、孙晨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朱松青和熊赟、独立董事王清云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曾昭翔、李晖为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李士训、岳蓉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董事和监事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闫春雨,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供安盈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市深创智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闫春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艾迪为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并在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除此之外,闫春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闫春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艾迪,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Tasman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高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永宣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北京联创永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联创永宣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艾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闫春雨为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并在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除此之外,艾迪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艾迪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张新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

张新访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目前张新访持有公司股份5,419,710股。张新访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颜佐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扬子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武汉东湖高新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武汉光谷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武汉光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武汉东湖企业信用促进会理事长。

除在公司股东武汉光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外,颜佐辉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目前颜佐辉未持有公司股份。颜佐辉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金少平,男,1980年3月出生,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曾任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副主任,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投资管理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部长。

除在公司股东武汉光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外,金少平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目前金少平未持有公司股份。金少平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孙静,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10月出生,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孙静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目前孙静未持有公司股份。孙静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邹卓瑜,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太平洋联合资本集团私募股权投资部分析师,浙商银行北京分行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先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

邹卓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目前邹卓瑜未持有公司股份。邹卓瑜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欧阳丽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解放军洛阳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毕业。曾任总参外事局翻译,中信技术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北京吉信气弹簧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诺基亚中信数字有限技术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汤姆逊中信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二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默格材料(苏州)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兼副总裁,上海复沅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顾问,上海东方医疗创新研究院高级顾问。

欧阳丽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目前欧阳丽华未持有公司股份。欧阳丽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孙晨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2月出生,天津大学工学学士,北京大学工程硕士。曾任中国种子集团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助理,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现任北京星皓互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晨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目前孙晨钟未持有公司股份。孙晨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备查文件:

1.《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