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拨付的中央财政2021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共2,152,471.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获得政府补助主体 | 发放单位 | 补助金额 | 补助形式 | 补助依据 | 是否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补助类型 | 是否 具有 可持 续性 | 是否实际收到相关款项或资产 |
1 | 公司 | 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 | 2,152,471.00 | 现金 |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工[2021]61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和市商务局《关于拨付中央财政2021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资金的函》 | 是 | 与收益相关 | 否 | 是 |
合计 | 2,152,471.00 | - | - | - | - | -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是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拨付的中央财政2021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会增加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152,471.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14,368,552.14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的具体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2.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