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1-003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
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70万股,发行价格为36.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5,25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01,108.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6,356,891.0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上会师报字(2021)第854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 | 24,921.18 | 24,921.18 |
2 | 一体化数据处理技术支撑平台升级项目 | 25,057.72 | 25,057.72 |
3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16,614.98 | 16,614.98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合计 | 76,593.88 | 76,593.8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调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1 | 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 | 24,921.18 | 24,921.18 | 24,921.18 |
2 | 一体化数据处理技术支撑平台升级项目 | 25,057.72 | 25,057.72 | - |
3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16,614.98 | 16,614.98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8,714.51 |
合计 | 76,593.88 | 76,593.88 | 33,635.69 |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请见《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结合“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 | 原计划投资金额 | 现拟投资金额 | 增减情况 |
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 | 1 | 场地费用 | 8,242.90 | 11,242.90 | 3,000.00 |
2 | 设备购置费用 | 2,092.25 | 1,492.25 | -600.00 | |
3 | 软件购置费用 | 100.00 | 100.00 | - | |
4 | 技术人员工资 | 3,399.50 | 3,399.50 | - | |
5 | 原料数据采集及加工费用 | 7,946.40 | 7,946.40 | - | |
6 | 基本预备费 | 435.62 | 35.62 | -400.00 | |
7 | 铺底流动资金 | 2,704.51 | 704.51 | -2,000.00 | |
合计 | 24,921.18 | 24,921.18 | - |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调整“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调整“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调整“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调整“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规定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