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1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含3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 5 年)的中期票据。
该事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定于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6)。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