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量钻石”、“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号)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509.2995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037.198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1,509.2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9.9967%。剩余未达深圳市场新股网上申购单元500股的余股495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2、发行人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长江保荐”)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62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2021年9月9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9月9日(T日),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9月13日(T+2日)公告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2021年9月13日(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6、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1年9月8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力量钻石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19.33倍(截至2021年9月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为17.54倍(截至2021年9月6日(T-3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20.6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
18.5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2021年9月6日(T-3日));本次发行价格20.6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8.33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截至2021年9月6日(T-3日))。招股书可比公司2019、2020年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对应静态市盈率及前四个季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均不具可比性。本次发行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1,509.2995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9,149.14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0.62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1,121.76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3,748.4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7,373.32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需求,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发行人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
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509.299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1年5月14日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624号文同意注册。
2、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力量钻石”,网上申购代码为“301071”,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509.2995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037.198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1,509.2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9.9967%。剩余未达深圳市场新股网上申购单元500股的余股495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0.6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
(1)13.9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7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8.5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0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此价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19.33倍(截至2021年9月6日(T-3日))。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1,121.76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3,748.4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7,373.32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1年9月7日(T-2日)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9月9日(T日)0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021年9月9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9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9月7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
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5,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5,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1年9月9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年9月13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7、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9月13日(T+2日)公告的《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9月13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三、网上发行”之“(十二)中止发行”。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21年9月7日(T-2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力量钻石 | 指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保荐 | 指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 | 指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509.299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
网上发行 |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1,509.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
投资者 | 2021年9月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9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的规定。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T日 |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21年9月9日 |
《发行公告》 | 指《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
元 | 指人民币元 |
4、17.0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和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力量钻石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截至2021年9月6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19.33倍,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为17.54倍。
截至2021年9月6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情况如下:
(1)市盈率相关情况对比分析
年度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1年9月6日(含)前20个交易日均价 (元/股) | 扣非前EPS (元/股) | 扣非后EPS (元/股) | 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倍)-扣非前 | 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倍)-扣非后 |
2019年 | 600172.SH | 黄河旋风 | 7.88 | 0.0271 | -0.0262 | 290.77 | - |
839725.NQ | 惠丰钻石 | - | 0.5389 | 0.4762 | - | - | |
301071.SZ | 力量钻石 | 20.62(发行价格) | 1.0455 | 0.9909 | 19.72 | 20.81 | |
2020年 | 600172.SH | 黄河旋风 | 7.88 | -0.6798 | -0.4372 | - | - |
839725.NQ | 惠丰钻石 | - | 0.9444 | 0.8390 | - | - | |
301071.SZ | 力量钻石 | 20.62(发行价格) | 1.2091 | 1.1124 | 17.05 | 18.54 | |
2021年 (预计) | 600172.SH | 黄河旋风 | 7.88 | 0.0650 | - | 121.23 | - |
839725.NQ | 惠丰钻石 | - | - | - | - | - | |
301071.SZ | 力量钻石 | 20.62(发行价格) | - | - | - | - |
20个交易日无成交量,因此价格未列示;“豫金刚石”被证监会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深证上〔2020〕511号)问题22的规定,ST类公司可不作为上市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且“豫金刚石”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保证财务数据可比性,故未列入统计。(下同)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1年9月6日(含)前20个交易日均价 (元/股) | 前四季度扣非前EPS (元/股) | 前四季度扣非后EPS (元/股) | 对应的滚动市盈率(倍)-扣非前 | 对应的滚动市盈率(倍)-扣非后 |
600172.SH | 黄河旋风 | 7.88 | -0.6109 | -0.3671 | - | - |
839725.NQ | 惠丰钻石 | - | 1.3775 | 1.2654 | - | - |
301071.SZ | 力量钻石 | 20.62(发行价格) | 2.5786 | 2.4758 | 8.00 | 8.33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1年 9月6日(含)前20个交易日均价(元/股) | 2020年每股净资产(元/股) | 对应的市净率(倍) | 2020年每股营业收入(元/股) | 对应的静态市销率(倍) |
600172.SH | 黄河旋风 | 7.88 | 2.2315 | 3.53 | 1.6992 | 4.64 |
839725.NQ | 惠丰钻石 | - | 4.2954 | - | 4.2536 | - |
301071.SZ | 力量钻石 | 20.62 | 7.3749 | 2.80 | 4.0563 | 5.08 |
日))。招股书可比公司2019、2020年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对应静态市盈率及前四个季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均不具可比性。本次发行价格20.62元/股对应发行人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市净率为2.80倍,低于可比公司2020年市净率。本次发行价格20.62元/股对应发行人2020年营业总收入市销率为5.08倍,高于可比公司2020年静态市销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本次估值定价的合理性
(1)发行人产能规模迅速扩张,合成技术和产品结构不断优化,营收和利润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估值潜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810.43万元、21,284.76万元和23,749.38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44%、11.58%;营业利润分别为6,681.79万元、7,312.13万元和8,501.18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9.43%、16.26%,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利润呈持续增长趋势。2021年1-6月,公司经审阅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为21,499.59万元、12,643.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率分别为
129.73%、328.37%,公司业绩增长明显。公司业绩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公司作为行业新生力量,产能规模扩张迅速。报告期内,公司为解决产能限制问题,不断增加六面顶压机装机数量,产能规模不断扩大。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新增六面顶压机装机台数分别为49台、51台、84台,公司机器设备原值分别为20,847.65万元、25,929.62万元和35,306.90万元,公司生产规模逐步增加、产能限制问题日趋缓解,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了基础保障。
2)技术研发进步为业绩增长提供有力保障。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放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首位,通过自主研发逐步掌握了包括原材料配方技术、新型密封传压介质制造技术、大腔体合成系列技术、高品级培育钻石合成技术、金刚石微粉制备技术等在内的人造金刚石生产五大核心支撑技术,形成了相对完备的核心技术体系。基于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公司具备推动现有产品技术水平优化、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实现行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能力,使得公司始终处于行业技术前沿并保持持续的竞争力。
3)产品质量和结构不断优化,高品级高毛利产品占比不断提升。公司在不断提升研发水平的基础上,不断调整产品结构、优化产品质量,采取差异化竞争战略开展生产经营,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水平。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加大技术的研发力度,公司3克拉、4克拉、5克拉及以上大颗粒培育钻石产量、销量占比明显上升,3克拉以上培育钻石销售占比分别为0.00%、8.68%、28.34%。
(2)发行人主要产品应用领域广,下游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市场空间广阔,公司业绩具有较大的成长空间
1)金刚石单晶和金刚石微粉
金刚石单晶和金刚石微粉在工业领域的应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加工工具的核心耗材,利用金刚石单晶超硬、耐磨、抗腐蚀的力学特性,制作锯切工具、磨削工具和钻进工具,应用于陶瓷、玻璃、硅、蓝宝石、橡胶、金属及合金等各类难加工材料的加工;二是作为功能性材料,利用金刚石单晶在光、电、声、磁、热等方面的特殊性能,应用于电子电器、装备制造、航空航天、国防军工、医疗检测和治疗等高科技领域。近几年,金刚石单晶市场需求整体稳步增长、产品结构化差异明显、潜在需求增长可期。
随着建材石材、勘探采掘等传统行业稳步发展,机械制造、清洁能源、半导体和消费电子等新兴行业快速发展,金刚石单晶市场需求整体呈稳步增长态势,具体如下:
终端应用领域 | 终端领域行业增长情况 | 数据来源 |
建材石材 | ①传统基建方面: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施工房屋面积分别为82.23亿平方米、89.38亿平方米和92.68亿平方米,年复合增长率为6.16%。 ②新基建方面:5G建设居于新基建首要地位。2019年6月6日,工信部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发放四张5G商用牌照,我国正式进入5G时代。中国通信院公布至2020年2月初,三大运营商已在全国开通5G基站约15.6万个,全国首批支持5G网络名单覆盖了40座城市。根据GSMA智库数据显示,预计2025年全球商用5G的运营商将达到411家;全球5G用户将超过16亿人,中国5G用户将达到6亿,占比近40%,成为全球最大的5G市场。 | 国家统计局、中国通信院、GSMA智库 |
终端应用领域 | 终端领域行业增长情况 | 数据来源 |
勘探采掘 | 我国矿产开采数量持续增加,带动金刚石单晶在勘探采掘领域需求提升。报告期内,原油产量分别为18,932.42万吨、19,101.41万吨和19,476.90万吨,天然气产量分别为1,601.59亿立方米、1,761.74亿立方米和1,925.00亿立方米,原煤产量分别为36.98亿吨、38.46亿吨和39.00亿吨,主要矿产产量持续增加。 | 国家统计局 |
机械制造 | 我国以汽车制造、家电制造为代表的机械制造行业规模居于全球前列。作为人口大国,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行业和家电制造行业具备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中国民用机动车保有量分别为13,451万辆、14,644万辆和15,640万辆,中国产业在线统计冰箱产量分别为7,478.50万台、7,816.80万台和8,443.20万台,带动金刚石工具加工需求增加。 | 国家统计局、中国产业在线 |
清洁能源(光伏) | 根据IHS的数据预测,2019年-2023年期间,全球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实际安装量)将以年复合增长率6.35%的速度增长;2023年全球新增装机容量将达到159.55GW,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1,204.77GW,较2018年的全球累计装机容量增加687.07GW,由累计装机容量计算的年均新增装机量达到137.42GW。 | IHS |
清洁能源(LED) | 根据GGII的数据,2020年全球LED照明的市场规模达7,280亿元,同比增长约10%,随着LED照明的持续渗透,LED照明市场规模未来有望保持快速增长。中国是全球LED行业重要的生产和出口基地,根据GGII的数据,全球70%以上LED应用产品是在中国进行生产。根据GGII的数据,2016年我国智能 LED 照明产值为147亿元,到2020年产值规模有望达1,035亿,2016-2020年的CAGR可达62.89%。 | GGII |
半导体&消费电子 | 2018-2020年我国集成电路销售额分别为6,532.00亿元、7,562.30亿元和8,848.00亿元,年化增长率为16.39%。截至2021年3月,中国智能5G手机出货量由2019年当月产值的21.90万部稳步增长到单月2,749.80万台的出货量。 |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
随着公司产能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供货能力、服务大客户水平将不断提升,公司产品将不断被国内外大客户所接受,未来,公司金刚石单晶和金刚石微粉的客户群体存在更大的发展空间,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和利润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2)培育钻石
培育钻石作为钻石消费领域的新兴选择,主要用于制作钻石饰品及其他时尚消费品。2018年以来,在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为培育钻石正名和戴比尔斯进军培育钻石饰品市场为首的一系列事件的影响和推动下,培育钻石在行业组织建立、技术规范制定、合成和鉴定技术提升、生产成本和零售价格降低、产能规模和市场份额提高等方面取得快速发展和明显进步,培育钻石行业进入快速崛起的发展阶段,市场消费需求和生产供应水平都在快速增长。
① 消费需求不断增加,全球知名品牌商纷纷布局培育钻石。
随着全球范围内千禧一代(1980年至1999年间出生的人口)和Z世代(2000年至2019年间出生的人口)逐步成长为消费主力,90后、00后和10后等新一代年轻消费者无论是在接受的教育、成长的社会环境、还是在主流价值观等方面都与老一代消费群体明显不同,传统的消费习惯有所转变,珠宝首饰购买频率会更加灵活,不同时间会拥有不同的珠宝消费需求形成饰品消费“快时尚”文化,满足不同场合不同的佩戴需要,不同的心情和对象也需要装饰不同的风格和偏好。因此,培育钻石凭借其在品质、成本、科技、环保等方面的优势,一方面将在钻石消费领域替代部分天然钻石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将在轻奢和时尚消费领域引领消费潮流。
2018年5月,戴比尔斯宣布将通过其旗下的Lightbox Jewelry品牌开展培育钻石销售业务,且其子公司元素六(Element Six)拟投资9,400万美元新建年产约50万克拉培育钻石的生产基地。2018年7月,施华洛世奇将其旗下培育钻石品牌Diama从宝石部门重新调整优化至奢侈品部门。2019年12月,美国最大的钻石珠宝零售商SIGNET也宣布在其旗下Kay、Jared、Zales、James Allen等著名品牌中销售培育钻石珠宝首饰。国内以中南钻石、黄河旋风、豫金刚石和公司为代表的人造金刚石生产企业也纷纷投入培育钻石的研发和生产中。
②全球市场供应量持续增加,中国培育钻石优势明显。
根据《2019年全球钻石行业报告》统计数据显示,美国和中国位列当前培育钻石消费市场的前两名,分别约占全球市场的80%、10%;培育钻石产量年均增长率将保持在15%-20%,中国培育钻石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40%-50%,印度培育钻石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15%-20%,美国培育钻石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10%-15%,中国生产商采用高温高压法(HTHP)生产的培育钻石在价格方面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目前国内培育钻石主要采用高温高压法(HTHP)生产,产能主要集中在中南钻石、黄河旋风、豫金刚石、力量钻石等企业。2019年和2020年,国内培育钻石市场呈现以下特点:第一,生产商普遍扩产或转产。随着培育钻石市场快速发展,国内主要培育钻石生产商均存在扩产或转产的情况,行业内用于合成培育钻石的六面顶压机装机数量明显增加。第二,大颗粒高品级培育钻石不断涌现。随着合成技术水平不断优化,培育钻石颗粒不断增大,销售价格不断上涨。第三,疫情影响逐步恢复。全球疫情对培育钻石市场需求和生产供应均产生明显影响,尤其2020年上半年,国内外疫情形势较为严峻,培育钻石市场需求和销售数量急剧下降,2020年下半年随着疫情控制逐步好转,培育钻石市场需求和销售数量开始逐步回升。
综上,从行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来看,在国家新材料发展战略规划支持和全球钻石消费变革契机的背景下,下游产品发展前景良好、市场空间广阔,公司主要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公司业绩具有较大的成长空间;从公司自身发展来看,作为行业新生力量,产能规模扩张迅速、设备和技术优势明显、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营业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等核心财务指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估值潜力,因此,公司的估值及本次发行定价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定价原则具有谨慎性。
3、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我国是全球最主要的人造金刚石生产国,人造金刚石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90%以上,国内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有中南钻石(中兵红箭全资子公司)、黄河旋风、惠丰钻石、联合精密等。中兵红箭、黄河旋风为较早登录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收入规模较大且主营业务已实现不同程度的多元化发展;惠丰钻石和联合精密专注于金刚石微粉业务。各公司在产品经营、应用领域等方面各有侧重,其
中部分产品及市场与发行人业务存在交集。中南钻石:上市公司中兵红箭的全资子公司,中兵红箭主营业务包括军品业务、超硬材料业务、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业务三大板块。超硬材料业务主要产品包括人造金刚石单晶及聚晶、立方氮化硼单晶及聚晶、培育钻石、超硬复合材料、高纯石墨及制品等,其中金刚石单晶、培育钻石产品与发行人产品存在交集。
黄河旋风:主营业务包括碳系新材料业务、智能制造业务、3D打印金属耗材及制件业务等。碳系新材料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金刚石单晶、培育钻石、金属粉末、超硬复合材料、超硬刀具、金刚石线锯等,其中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培育钻石与发行人产品存在交集。
惠丰钻石:新三板公众公司,主营业务为金刚石微粉、金刚石破碎整形料的生产和销售,其中金刚石微粉与发行人产品存在交集。
联合精密:主营业务为金刚石磨料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金刚石微粉、金刚石破碎料、金刚石研磨液及多晶金刚石等,其中金刚石微粉与发行人产品存在交集。
(1)与可比公众公司关键指标对比
发行人与可比公众公司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关键指标对比情况列示如下:
可比公司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 毛利率 |
中南钻石 | 192,196.03 | -3.73% | 37.31% |
黄河旋风 | 118,371.44 | -20.16% | 32.31% |
惠丰钻石 | 14,249.43 | 31.21% | 44.43% |
行业平均 | 108,272.30 | 2.44% | 38.02% |
力量钻石 | 24,488.76 | 10.67% | 43.38% |
公司盈利能力较强,主要是因为公司在产品结构、合成设备、技术研发、细分领域等方面具备明显竞争优势,具体分析如下:
1)产品协同、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中南钻石主要产品为金刚石单晶、培育钻石,惠丰钻石和联合精密主要产品为金刚石微粉,发行人主要产品则同时覆盖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培育钻石。公司三大核心产品体系协同效应明显,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
一方面,金刚石单晶和金刚石微粉处于产业链上下游,公司同时具备金刚石单晶和金刚石微粉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力,可以领用部分自产金刚石单晶经过破碎、球磨、提纯、分选等深加工工序制作成为金刚石微粉后对外销售。公司的产品协同优势不仅增加了金刚石单晶附加值,还提高了金刚石单晶的产品周转率,从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另一方面,合成设备六面顶压机作为通用设备,通过使用不同原材料配方、设定不同的合成工艺参数既可以用来生产金刚石单晶又可以用来生产培育钻石,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计划适时调整产能在金刚石单晶和培育钻石产品之间的配置,充分把握市场动向和机遇,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同时,丰富完备的产品结构使公司研发技术成果可以在多品类产品间共享,提高了公司研发成果的利用效率,具有明显的技术协同效应;丰富完备的产品结构有利于降低公司开发新客户的信用风险,实现公司内部资源充分利用,降低市场拓展成本,提高业务开拓效率;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及时规划、调整产品结构,降低对单个产品的依赖度,有效分散公司经营风险。
2)合成设备先进、生产效率高
六面顶压机是金刚石单晶合成的关键装备,作为行业新生力量,公司自设立以来不断引进新型大腔体合成设备,并组织研发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对合成设备腔体进行优化设计并自主研发与大腔体合成设备匹配的一系列合成工艺和技术,极大地改善了设备性能以及合成控制工艺技术的精度和稳定性,从而显著提升了金刚石单晶的产品品质、生产效率并降低了生产成本。
截至2020年末,公司已装机投产φ800型号、φ750型号的六面顶压机机台占比为91.30%,而根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超硬材料分会对人造金刚石行业主
要企业六面顶压机装机情况的相关统计,行业内主要企业用于生产高品级单晶的六面顶压机中φ650及以下型号的占比为约81.25%,因此,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合成设备以新型大腔体六面顶压机为主,设备优势明显。在同等条件下,800型号、φ750型号的六面顶压机合成高品级金刚石单晶平均单次产量分别为320~360ct左右、280~320ct左右,高于φ650型号的平均单次产量(具体为200ct左右)。因此,公司在合成设备先进性和生产效率方面具备较大优势。3)研发能力强,技术体系完善发行人在人造金刚石生产的关键技术和工艺控制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了包括原材料配方技术、新型密封传压介质制造技术、大腔体合成系列技术、高品级培育钻石合成技术、金刚石微粉制备技术等在内的人造金刚石生产全套核心技术。公司建有高品级金刚石大单晶合成河南省工程实验室和河南省功能性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个专业实验室,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创新意识突出的研发团队,致力于人造金刚石领域的技术研究、产品和工艺开发。公司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和工艺改进在人造金刚石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储备,取得了丰硕的研发成果,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46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受益于多年的研发创新成果,公司获得了河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首批骨干企业、河南省新材料行业20强企业、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商丘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及多项河南省科技厅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奖等荣誉称号。4)细分市场领先、客户认可公司在线锯用微粉以及IC芯片超精加工用特种异型八面体金刚石尖晶、超细金刚石单晶、高品级大颗粒培育钻石等特种金刚石产品细分市场具备领先优势。公司线锯用微粉在粒度粗细、分布宽度、粒度组成偏心率、颗粒形状等方面表现突出,公司凭借产品质量和性能优势,与金刚石线锯行业诸多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下游客户达成合作关系,包括杨凌美畅、岱勒新材、常熟华融、恒星科技、盛利维尔、三超新材、高测股份、贝卡尔特等知名客户,截至目前,公司客户群体已基本涵盖国内金刚石线锯生产的主要企业,公司线锯用微粉国内市场份额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在特种金刚石产品方面,公司是国内较早实现IC芯片超精加工用特种异型八面体金刚石尖晶批量化生产的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获得客户高度认可,拥有已授权发明专利并被河南省科技厅认定为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公司400目-1000目超细金刚石单晶产品晶型完整、杂质少、透明度好、热稳定性高,可实现尺寸误差范围0.3μm -0.03μm的超高精加工,经国家磨料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较高水平,拥有已授权发明专利并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公司培育钻石产品实现从无到有、从低品级小碎钻的零星生产到大颗粒高品级培育钻石批量供应,目前公司已经批量化生产2-10克拉大颗粒高品级培育钻石,处于实验室技术研究阶段的大颗粒培育钻石可达到25克拉。公司的竞争劣势主要为:一是产能不足制约公司发展,随着下游行业快速发展和人造金刚石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人造金刚石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金刚石单晶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9.90%、99.41%和97.73%,产能不足不仅限制了公司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扩大,而且导致供货时间延长,在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同时,对公司优质客户资源的培育、品牌经营也造成一定的影响。二是融资渠道单一,近年来公司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产品质量和性能不断得到客户认可、客户订单逐年增加,公司需要新增生产线、购置更多生产和检测设备、扩建研发中心等,无论在生产还是研发层面均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公司目前仅依靠自身积累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且外部融资渠道较少,资金瓶颈成为影响公司资本结构改善、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次发行将有力解决公司融资渠道单一问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解决产能瓶颈问题,提高规模化生产能力,增强公司在市场上的综合竞争能力。
(3)与可比公司估值对比
由于2020年黄河旋风经营亏损,市盈率为负,导致无法直接进行当年市盈率对比。另外,从2020年市净率和市销率对比结果看,本次发行价格20.62元/股对应发行人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市净率为2.80倍,低于黄河旋风2020年市净率3.53倍;本次发行价格20.62元/股对应发行人2020年营业总收入市销率为5.08倍,稍高于黄河旋风2020年静态市销率4.64倍,主要是因为相较于黄河
旋风的销售收入规模,力量钻石销售收入规模相对较小所致。
公司与黄河旋风在2020年经营业绩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根据黄河旋风2021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2020年业绩预亏的主要是因为:公司2019末以来调整产品结构,培育钻石产品销售占比由去年的8%逐步上升到本年的30%,2020年上半年该产品受疫情影响国外终端市场,销售收入未达预期,导致2020年经营亏损。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报告期内培育钻石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6.58%、16.50%和15.72%,整体占比较小,公司虽然也存在根据培育钻石市场需求情况调整产品结构的情况,但由于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速度较为平稳、培育钻石产品收入占比相对较低,虽然2020年上半年公司培育钻石经营业绩也显著下滑,但随着下半年业务逐步恢复正常,全年培育钻石销售收入影响并不明显。根据黄河旋风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32,152.64万元、2,324.56万元,已实现扭亏为盈。综上所述,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存在差异主要系各公司的业务和产品结构、机器设备性能、核心技术水平、盈利能力等方面因素影响所致,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等盈利指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估值潜力。公司的估值及本次的发行定价具有一定合理性、定价原则具有谨慎性。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创业板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509.2995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037.198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1,509.2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9.9967%。剩余未达深圳市场新股网上申购单元500股的余股495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62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1,121.76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为3,748.4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7,373.32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需求,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 期 | 发行安排 |
T-2日 2021年9月7日 (周二)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
T-1日 2021年9月8日 (周三)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T日 2021年9月9日 (周四) |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
T+1日 2021年9月10日 (周五) |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
T+2日 2021年9月13日 (周一) |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
T+3日 2021年9月14日 (周二)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包销金额 |
T+4日 2021年9月15日 (周三) |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付至发行人账户 |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9月9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0.62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力量钻石”;申购代码为“301071”。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1年9月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9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0,000元(含)以上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509.250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1年9月9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1,509.2500万股“力量钻石”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
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5,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9月7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9月9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1年9月9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年9月13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5,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9月7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9月9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1年9月9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
认购500股。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年9月9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年9月10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9月10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年9月10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9月13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网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9月13日(T+2日)公告的
《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9月13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452.7899万股。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9月15日(T+4日)公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十二)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中止发行后若涉及退款的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调相关各方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1年9月14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中止发行后若涉及退款的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调相关各方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
(十三)余股包销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年9月15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增明联系地址:柘城县产业集聚区联系人:童越电话:0370-3020972传真:0370-602117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联系人:资本市场部联系电话:021-61118563、021-61118537、
发行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