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5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厉宝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72,455,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74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455,283,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59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17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4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21,792,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2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621,3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17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4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417,2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1,754,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5%;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徐文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0,271,668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609,255股。
2.02 选举胡天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0,271,668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609,255股。
2.03 选举梅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0,271,668股。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609,255股。
2.04 选举魏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0,271,672股。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609,259股。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魏中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赵国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0,271,668股。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609,255股。
3.02 选举王成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0,271,668股。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609,255股。
3.03 选举韩灵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0,271,671股。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609,258股。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赵国浩先生、王成方先生、韩灵丽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01 选举厉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60,271,668股。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609,255股。
4.02 选举葛向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60,275,470股。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613,057股。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厉国平先生、葛向全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监事。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维、赵力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