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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投: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8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德法先生主持, 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和可续期公司债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的议案》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浙建集团”)已于2021年6月25日完成工商注销。原浙建集团取得的公司债注册额度已失效,原浙建集团名下存量债券由上市公司承接。为有效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更好地聚焦公司经营使命,公司密切跟踪债券市场最新政策动向,寻找与公司经营模式相适应的各类融资方式。经前期与金融机构多轮沟通,结合重点

工作推进,公司拟重新注册发行一般公司债券,注册额度不超过30亿元,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的公开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偿债保障措施

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

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末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本次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担保方案、偿债保障措施、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6、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24个月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原浙建集团已于2021年6月25日完成工商注销。原浙建集团取得的公司债注册额度已失效,原浙建集团名下存量债券由上市公司承接。为有效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更好地聚焦公司经营使命,公司密切跟踪债券市场最新政策动向,寻找与公司经营模式相适应的各类融资方式。经前期与金融机构多轮沟通,结合重点工作推进,公司拟重新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额度不超过15亿元,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人民币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的公开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在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而全额兑付时到期。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续期公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偿债保障措施

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末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担保方案、偿债保障措施、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6、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为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24个月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原浙建集团已于2021年6月25日完成工商注销。原浙建集团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已失效,原浙建集团名下存量债务融资工具(20浙江建投SCP002和21浙江建投SCP001)由上市公司承接。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丰富公司融资模式,优化债务结构,引进股权和债权资金支持主业发展,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15亿元、中期票据不超过15亿元、长期含权中期票据不超过1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计划

1、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采取一次性注册、分期滚动发行方式,每期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2、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采取一次性注册、分期发行方式,期限不超过3年。

3、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采取一次性注册、一次或分期发行方式,期限3+N年。本次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为顺利完成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责任人全权处理本次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银行间债务融资公司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责任人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本次公司债券及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一般公司债券、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承销商,就单个注册品种通过询价方式选聘评级机构,拟由集团证券事务常年法律顾问作为公司本次一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及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律师事务所,拟由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作为本次一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及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金融发展部根据上述原则确定本次中介机构的选聘方式、选聘对象,确认和支付与本次一般公司债券、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公司各项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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