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1—67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
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1,252,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5%,本次质押延期购回的股份61,244,53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10.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61,244,53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10.05%。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马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9,078,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6%,本次质押延期购回的股份44,843,05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1.37%,占公司总股本的7.3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海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4,843,05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1.37%,占公司总股本的7.36%。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0,331,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1%,合计质押106,087,583股,占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96.15%,占公司总股本的17.41%。
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质押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股 东名 称
股 东 名 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 | 原质押到期日 | 质押延期购回日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是否为限售股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用途 |
刘江东 | 是 | 25,020,934 | 2017年11月23日 | 2021年8月20日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否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0.85 | 4.11 | 个人资金需求 |
刘江东 | 是 | 24,023,599 | 2017年11月24日 | 2021年8月20日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否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9.22 | 3.94 | 个人资金需求 |
刘江东 | 是 | 12,200,000 | 2019年4月25日 | 2021年8月20日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否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9.92 | 2 | 个人资金需求 |
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44,843,050 | 2019年7月25日 | 2021年8月20日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否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1.37 | 7.36 | 经营需要 |
合计 | --- | 106,087,583 | --- | --- | --- | --- | --- | --- | 96.15 | 17.41 | --- |
注:1.上表中刘江东先生股份质押开始于2017年11月和2019年4月,质押开始于2017年11月的股份于2018年12月,2019年6月,2019年12月,2020年3月,2020年4月,2020年10月,2021年5月,2021年8月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质押开始于2019年4月的股份于2020年10月,2021年5月,2021年8月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表中刘江东先生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开始于2019年7月,2019年12月,2020年3月,2020年4月,2020年10月,2021年5月,2021年8月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 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 质押股份数 量(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股) |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股) | 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 |||||||
刘江东 | 61,252,951 | 10.05 | 61,244,533 | 61,244,533 | 99.99 | 10.05 | 45,931,295 | 75 | 8414 | 100 |
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 49,078,365 | 8.06 | 44,843,050 | 44,843,050 | 91.37 | 7.36 | 0 | 0 | 0 | 0 |
合计 | 110,331,316 | 18.11 | 106,087,583 | 106,087,583 | 96.15 | 17.41 | 45,931,295 | 43.30 | 8414 | 0.2 |
三、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影响。
(二)未来半年内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为106,087,583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的96.15%,占公司总股本的17.41%,对应融资余额33,295万元(本金),未来一年内,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为106,087,583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的96.15%,占公司总股本的17.41%,对应融资余额33,295万元(本金)。还款资金来源于自筹或其他融资,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三)股东基本信息
1.刘江东先生基本情况
姓 名 | 刘江东 |
性 别 | 男 |
国 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51302119751006**** |
住 所
住 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
最近三年任职情况 | 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已不在任职);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2.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路175号 |
通讯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双庆路10号华润大厦2802 |
法定代表人 | 刘江东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9-04-0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8MA6BTGEM9L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酒店管理;广告设计、制作;销售:矿产品、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钢材、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家具、机电设备、安防产品、劳保用品、橡胶制品、冶金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办公设备、酒店用品、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水果、蔬菜;工程技术咨询。 |
项 目 | 2021年8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元) | 215,065,097.82 | 217,943,138.06 |
负债总额(元) | 188,447,565.57 | 182,575,200.57 |
净利润(元) | -8,750,405.24 | -11,572,800.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23.57 | -1,238.88 |
资产负债率 | 87.62% | 83.77% |
流动比率 | 0.07 | 0.12 |
速动比率 | 0.07 | 0.12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各类借款总余额(万元)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各类借款总余额(万元) | 11,850 |
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万元) | 11,850 |
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是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 无 |
结合股东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分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 无 |
注:1.上表中金海马公司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2.上表中金海马公司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各类借款总余额11,850万元及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11,850万元,为金海马公司向质权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的44,843,050股对应的剩余融资借款金额。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与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四、其他说明
目前,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延期购回)。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