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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余学芳先生、谌鹏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余学芳先生、谌鹏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余学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谌鹏辉先生将继续在公司的研发部门工作。根据《公司法》等的有关规定,余学芳先生、谌鹏辉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余学芳先生、谌鹏辉先生的辞职报告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余学芳先生、谌鹏辉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学芳先生、谌鹏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公司及监事会对余学芳先生、谌鹏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稳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虞亚凤女士、金吉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补选公司监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9月8日

附件:个人简历

虞亚凤,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统计师。曾先后任职于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杭州恒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4年11月进入中恒电气工作至今,曾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担任公司业务顾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亚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虞亚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金吉鸿,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6月就职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工作与项目交付工作,现任公司项目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吉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金吉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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