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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7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岑央群女士主持,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鉴于余学芳先生、谌鹏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余学芳先生、谌鹏辉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余学芳先生、谌鹏辉先生的辞职报告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稳定、规范运作,提名虞亚凤女士、金吉鸿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含支付“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尾款)。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9月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9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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